答:武汉市黄鹤公证处的收费严格按照《省发改委 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鄂发改价调〔2021〕95号)、《省发改委 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证服务优惠减免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鄂发改价调〔2021〕393号)文件执行,政府定价项目按不超过上限标准执行,其他项目按公证处公示的试行收费标准执行。
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、转让、房屋转让、买卖及股权转让,按标的额分段累进收取:5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.3%,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;5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收取0.25%;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收取0.2%;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收取0.15%;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收取0.1%;5000万元至1亿元部分收取0.05%;1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.01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