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武汉市黄鹤公证处的收费严格按照《省发改委 省司法厅关于完善我省公证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》(鄂发改价调〔2021〕95号)、《省发改委 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证服务优惠减免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鄂发改价调〔2021〕393号)文件执行,政府定价项目按不超过上限标准执行,其他项目按公证处公示的试行收费标准执行。
证明其他经济合同,按标的额分段累进收取:2万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%,不足200元的按200元收取;2万元至5万元部分收取0.8%;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收取0.6%;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收取0.5%;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收取0.4%;100万元至200万元部分收取0.3%;2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收取0.2%;300万元至400万元部分收取0.1%;4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.05%。